银翘解毒合剂(软袋)
呼吸系统用药
银翘解毒合剂(软袋)
药品名称
通用名称:银翘解毒合剂
汉语拼音:Yinqiao Jiedu Heji
成份
金银花、连翘、薄荷、荆芥、淡豆豉、牛蒡子(炒)、桔梗、淡竹叶、甘草。辅料为苯甲酸钠、三氯蔗糖。
性状
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;气芳香,味微苦。
功能主治
辛凉解表,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发热头痛,咳嗽,口干,咽喉疼痛。
用法用量
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,用时摇匀。
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禁忌
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
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
密封,避光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包装
内包材为聚酯/铝/聚乙烯药品包装复合膜,每袋装10毫升,10毫升×9袋/盒。
有效期
24个月。
执行标准
《卫生部药品标准》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(WS3-B-2783-97)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Z45021561
说明书修订日期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
名称: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
生产企业
企业名称: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
邮政编码:530031
电话号码:0771-4818318(销售)
0771-4885986(质量)
E-mail:gxweiwei1118@126.com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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